华中师范大学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方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此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须于11月7日-11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办法请于现场确认前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现场报名确认的相关通知。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由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部分专业第二门业务课为表演或绘画),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钢琴艺术研究、声乐艺术研究、合唱与指挥艺术研究、艺术硕士(音乐135101)和美术学院的油画、版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及艺术硕士(美术135107)油画、版画、国画及新媒体艺术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必须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

    收费标准
    学杂费:收费详情参照学校收费标准。